对外交流

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11-09 09:13:51 来源: 点击:

各学院(系)、各位研究生:

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继续选派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现将我校选拔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申请要求

(一)选派类别: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要求: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应为我校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需为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我校基本学制内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除此之外,其他条件需符合《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校内选拔流程

(一)学生网上申请:1113日17:00前

申请人务必按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同时,需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微人大-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国际交流-公派与学校联培项目),提交申请(项目名称为“2024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并于111317:00前将留基委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提交各学院审核。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项目申请材料说明(附件)。

 (二)学院审核推荐:111517:00

各学院需审核申请者材料,学院党委对申请人思想政治情况进行把关。学院教务秘书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微人大-教务-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公派与校联培项目管理),将院系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排序推荐到研究生院,打印审核推荐表后,由主管院长和党委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和党委公章后与学生申报材料一并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学院需提交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yjsypyb@ruc.edu.cn。

 (三)研究生院审核推荐

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推荐情况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三、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有名额限制,请有意申报的同学务必按照时间要求网上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若对项目情况和校内申报有任何疑问可及时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卢老师(电话62516909);研究生院田老师(电话62511221)。



                                   研究生院

202311月9日



Copyright © 2005-2023 RUC.EDU.CN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04号  京ICP备05066828号-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