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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快讯

关于开展中国人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5-17 14:49:01 来源:专业学位办公室 点击: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案例教学和案例库建设工作,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高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设立教学案例建设奖,每年评选一次。依据《中国人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奖评选办法(试行)》(20212022学年研政字6号)要求,结合本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教学案例建设奖分设优秀教学案例教学案例建设先进集体教学案例建设先进个人三个奖项。

二、奖励名额与金额

(一)优秀教学案例奖项,设特等奖和一等奖,不设具体名额限制,评选坚持质量第一。其中,等奖奖励金额为5万元/个,等奖奖励金额为3万元/个。

(二)教学案例建设先进集体5个,各单位推荐参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个。评选中在坚持质量第一的前提下,兼顾教学案例建设各环节工作机构。

(三)教学案例建设先进个人10个,各单位推荐参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个。评选中在坚持质量第一的前提下,兼顾教学案例建设各环节工作人员。

三、参评条件

(一)优秀教学案例

1.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教学案例的第一作者或编写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应为我校教师,编写人员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师德师风问题。

3.教学案例具有前沿性、典型性、教学适用性、思考启发性和学理价值性,可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课堂教学。

4.教学案例为没有正式发表的原创案例,知识产权清晰,案例作者已获得案例研究对象的授权许可,不涉及保密以及其它存在争议的内容。

5.教学案例已获学院立项支持,符合《中国人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基本结构及相关要求(试用)》

(二)教学案例建设先进集体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体现党和国家意志,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

2.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教学案例建设的指示精神和工作安排,积极推动案例教学建设理念、机制和方式方法的改革和创新,推进案例库建设、案例教学和案例开发方法的普及和教育,为推动案例教学体系改革做出重要贡献。

3.重视教学案例队伍建设,教职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有过硬的业务本领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团结奋进,严谨务实,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师德师风问题。

4.在教学案例编写、审核、出版发行、管理、研究等一个或者多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做出重要贡献。

5.原则上,近两年已获得过教学案例建设先进集体不再重复推荐。

(三)教学案例建设先进个人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从事教学案例建设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责任意识强、工作能力突出。坚持改革、勇于创新、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在教学案例建设工作中有较大影响力。

3.教学案例建设工作经验丰富,在教学案例相关标准研制、案例编写、审核、出版发行、管理、研究等一个或者多个方面有代表性工作成果,取得突出成绩,为教学案例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4.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形象,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师德师风的问题。

5.原则上,近两年已获得过教学案例建设先进个人不再重复推荐。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建设奖评选遵循教师自愿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学校评审通过的流程。具体如下:

(一)2022910日前:

各单位案例中心组织教师(或建设团队)申报。申报人(或申报团队)自愿申报,如实填写《优秀教学案例申报表》(附件1)、《教学案例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教学案例建设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并提交单位审核。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教学案例。

参评优秀教学案例的项目,须参照《中国人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基本结构与相关要求(试行)》(附件4),提交教学案例成果原版和匿名版以及作者授权书(附件5企业/组织授权书(附件6)(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获得研究对象授权书的项目,案例作者应提交文字说明并签署文责自负保证书(附件7))。

(二)2022920日前:

各单位案例中心对申报人(或申报团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单位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形成初评意见,确定向学校推荐的名单到研究生院,填写汇总表(附件8),将全部纸质材料签字盖章送至崇德东楼803室,电子版发送至zyxw@ruc.edu.cn

(三)20229-10月:

学校相关部门对申报人(或申报团队)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研究生院及中国社会科学案例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其中,优秀教学案例将入库至中国社会科学案例库。

(四)202210月:

经公示无异议的奖励名单,报研究生院办公会审议,并报学校领导批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案例教学是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推进教学改革,促进教学与实践有机融合的重要途径,对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案例建设工作,精心组织,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严格程序,严把质量

各推荐单位要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严明评选纪律,严格评选程序,严把申报质量,认真、细致准备申报材料,要求实事求是申报、不弄虚作假,材料文字要求准确精练,重点突出,逻辑清晰,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六、其他

在历年中国人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支持计划中获得立项,但尚未结项的案例,结项仍以中国人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支持计划项目结项工作安排为准。2015-2020年立项的项目,需在本次完成结项,2021年立项的项目,需在2023年前完成结项,逾期将不再受理。具体工作安排参见附件9

各院系应按照《中国人民大学院级案例中心管理办法(试行)》(2021-2022学年研政字7号)(附件10)要求设置学院案例中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其他评选未尽事宜参见《中国人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奖励办法》(附件11)。


附件:

1.优秀教学案例申报表

2.教学案例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3.教学案例建设先进个人申报表

4.中国人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基本结构与相关要求(试行)

5.作者授权书

6.企业/组织授权书

7.文责自负保证书

8.教学案例建设奖推荐汇总表

9.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支持计划(2022年)项目结项工作安排

10.中国人民大学院级案例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11.中国人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奖评选办法(试行)



  研究生院

 2022517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251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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