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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公共管理学院推进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改革取得成效

时间:2019-04-04 16:31:40 来源:公共管理学院 点击:

为切实提升博士生论文质量,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全面深化博士生教育综合改革的工作部署,我校公共管理学院于2018修订了《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2019年2月,公共管理学院在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中引入新制度。这一改革促使博士生进一步端正学风,高度重视学位论文写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规范博士生培养过程,中国人民大学出台《全面深化博士生教育综合改革若干要点》,要求建立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在博士学位论文基本定稿后,由个人提出论文预答辩申请,学院组织学科专家开展预答辩工作。预答辩专家小组全面审查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和研究情况,并提出相应修改建议,为正式答辩奠定基础。

针对预答辩环节存在走过场的情况,我校公共管理学院修订了《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着力于加强预答辩管理环节,采取专家组集体会诊的方式,进行内容和形式上的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力求通过规范化管理,帮助博士生提高论文质量。新办法的主要特点:预答辩委员由5-7人组成,导师回避,匿名投票不合议。

公共管理学院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由本院教师组成,打破系所专业限制,每次参加预答辩的预答辩委员由5-7人组成,其中1/2以上须具有高级职称,导师不得为所指导博士论文的预答辩委员。预答辩的评价采取匿名投票的方式,由预答辩秘书当场计票,主席公布结果。在预答辩中,同意“通过”的票数达到委员人数2/3,视为预答辩通过,预答辩通过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预答辩未通过者,需再次参加预答辩,直至通过。

2018年12月初,学院7个专业共39名博士生提交了预答辩申请。于2月20-22日三天,集中完成了全院7个专业的博士论文预答辩。

预答辩委员在全院教师中遴选产生,分为公共管理、应用经济学两个大组,打破二级学科限制。针对预答辩委员有所顾虑、不能畅所欲言的情况,预答辩论文对导师信息进行匿名处理,且导师不出席预答辩活动。学院聘请部分讲师、副教授参加预答辩,帮助博士生开拓视野,把握前沿研究领域,更好地发现问题。从实际结果看,年轻教师思维活跃,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生帮助很大,效果很好。

在每场预答辩前,学院均召开预答辩动员会,杨开峰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崔军副院长亲临会场,宣讲预答辩的实施办法,强调提前会诊、严格把关的重要性。预答辩采取委员单独匿名投票的方式,充分尊重委员意见,答辩委员会不进行合议,预答辩秘书现场统计匿名投票票数,获得通过票数达到总票数2/3以上的论文,视为预答辩通过。对于准备仓促、不够成熟的论文,在预答辩中,委员们也提出了中肯的修改建议,帮助学生精准发力。

从2019年春季第一次预答辩的实际结果看,参加预答辩博士论文的通过率略低于50%。师生们普遍反映,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改革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一位未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评价说:“这个结果让我很失落,也促使我痛定思痛,我将认真消化吸收老师们的意见,下功夫修改论文,希望下一次预答辩能让委员们满意”。这次预答辩也给下一届的博士生树立了标杆,激励他们早作准备,努力撰写高质量的博士学位论文。

本次预答辩工作结束后,公共管理学院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工作流程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反思,力求进一步改进工作,切实提高博士论文质量和水平。针对部分博士生出现焦虑情绪,未通过论文预答辩的学生存在思想波动,公共管理学院及时组织学生谈话,有针对地做好安抚和沟通工作,帮助博士生正确对待预答辩工作。

培养高质量的博士研究生,是检验“双一流”学科建设成效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提升高校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博士生预答辩,是博士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公共管理学院推进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改革的启示在于:通过加强培养过程管理,严格控制预答辩环节,有利于及早对博士学位论文质量进行把关,便于学生根据论文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切实提高博士生论文质量。

(公共管理学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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