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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2-10-04 16:19:29 来源:培养办 点击:

各相关学院(系):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对方国家语言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支持优秀青年学生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学习。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通知,结合我校工作安排,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资助

1. 遴选对象:我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 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3. 留学期限: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为24-60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2-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4. 选派专业:俄乌白三国优势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核能、船舶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语言类专业除外。

二、遴选条件及流程

1. 申报人员须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要求的各项条件。

2. 申请者请按照《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附件1)的要求,及时登录留基委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申请人须按照《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附件2)要求,将所有材料于2022年10月14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提交至向各学院。

3. 各学院在审核申请者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10月19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将本学院所有申请者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汇总后,推荐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yjsypyb@ruc.edu.cn)。

4. 学校根据学生申请和所在单位推荐,研究决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国际交流处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候选人。

5.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于2022年12月底公布。

三、注意事项

1. 请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2. 若对项目情况和校内申报有任何疑问可及时与国际交流处和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国际交流处卢老师(电话62516909);研究生院田老师(电话62511221)。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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