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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届博士毕业生申报2023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31 10:36:01 来源:培养办 点击:


各相关学院(系):

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中德教育、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全面提升我校人才培养国际性和培养质量,根据我校实际,结合国家留学基金委 《中德(CSC-DAAD) 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82)的要求,现将我校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下:

一、遴选范围及资助规模

1.遴选对象为我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确保可于派出之前获得博士学位。

2.选派规模:全国共50/年。

3. 选派类别:博士后。

4. 留学及资助期限: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遴选条件及流程

1.申报人员须符合《中德(CSC-DAAD) 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82)要求的各项条件。

2.申请者请按照《项目简章》的要求,及时在留基委平台(http://apply.csc.edu.cn)和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代表处提交申请信息。同时,申请者需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提交项目申请(项目名称选择“2022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研究生项目(其他类)”)。

申请人须按照《项目简章》中的《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要求,将所有材料于1121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向各学院。

3. 各学院在审核申请者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同时需于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中导出并打印学院审核推荐名单(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1124日下午1700前,将本学院所有申请者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汇总后,推荐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纸质版提交至崇德东楼311室,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yjsypyb@ruc.edu.cn)。

4. 学校根据学生申请和所在单位推荐,研究决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国际交流处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候选人。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须同时向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代表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申请表中填写的留学身份、留学期限须与邀请信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同时,向 CSC DAAD 两方所提交的申请信息也须保持一致。否则,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2. 请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3. 联系人:关于校内选拔事宜咨询可联系研究生院田雨老师(62511221),关于项目要求和派出事宜咨询可联系国交处(港澳台办公室)卢娜老师(62516909)。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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