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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国家留基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实习生合作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时间:2022-10-31 10:37:36 来源:培养办 点击:


各相关学院(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农发基金、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国际移民组织签署的合作协议,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上述国际组织实习。根据我校实际,结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现将我校关于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实习生合作项目(第二批)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整体要求

1.选拔对象:2022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

2. 整体要求:申请人需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实习生合作项目(第二批)项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87)和《2022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41)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校内选拔流程

1.学生网上申请:2022117-14

申请人务必按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微人大-教务-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国际交流-公派与学校联培项目管理),提交申请(申报项目批次名称为“2022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研究生项目(其他类)”),并于11141700前将按照留基委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参考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46)提交各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推荐:1115-18

各学院需审核申请者材料,学院教务秘书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微人大-教务-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公派与校联培项目管理),将院系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推荐到研究生院,打印审核推荐表后,由主管院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后与学生申报材料一并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学院需提交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yjsypyb@ruc.edu.cn。以上时间节点为20221118日下午1700前。

3.研究生院审核推荐

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并确定推荐名单,报国际交流处。

三、其他事项

1. 请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2. 关于校内选拔事宜咨询可联系研究生院田老师(62511221),关于项目要求和派出事宜咨询可联系国交处(港澳台办公室)卢老师(62516909)。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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