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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我校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校内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21 15:01:56 来源:培养办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实施“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有关项目介绍、申报材料等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项目相关介绍(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02)。现将校内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式

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共有两种申报方式,一种为个人申报方式,即申报主体为个人,由申请人个人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获邀请信后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派。另一种为“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方式,申报主体为单位,由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无误后录取派出。

本次申报为项目制方式。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各学院于2022年11月30日17:00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1)、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协议中/外文扫描版纸质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崇德东楼311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jsypyb@ruc.edu.cn。

项目获批后,推荐人在2023年3月10-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材料(具体提交材料要求请关注后续相关通知),同时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微人大-教务-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国际交流-公派与学校联培项目管理),提交申请(申报项目批次名称为“2023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研究生项目(其他类)”)。

各学院依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审核申请人基本信息和申请材料,汇总并公示学院审核结果。学院教务秘书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微人大-教务-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公派与校联培项目管理),将院系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推荐到研究生院,打印汇总推荐表后,由主管院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后与学生申报材料一并于2023年3月24日17:00前交至研究生院崇德东楼311室。

三、其他事项

关于项目要求和派出事宜咨询可联系国交处(港澳台办公室)卢老师(62516909,studyabroadruc@ruc.edu.cn), 关于校内选拔事宜咨询可联系研究生院田老师(62511221,tianyu0205@ruc.edu.cn)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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