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交流

关于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选拔赴境外校际交换研究生的通知

时间:2023-02-27 11:18:55 来源: 点击:


各学院(系)、各位研究生:

依据学校本学期工作安排及校际交换协议院校的要求,研究生院协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开展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境外校际交换生项目的校内选拔工作,本学期选拔共分两个批次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拔项目名单及各项目的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

二、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

(一)申请截止时间:

第一批次:2023年3月3日(星期五)中午前

第二批次: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中午前

(二)系统提交申请并打印申请表:

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yjs.ruc.edu.cn),选择“国际交流”=>“校级协议交换生项目”,填写申请信息,按要求上传材料,提交并打印项目申请表。申请表须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党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

(三)纸质材料提交至学院:

将项目申请表、符合申请学校要求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证书有效期截止时间需不早于2023年6月1日)、中文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课题和荣誉证书等复印件提交至学院。

三、学院报送材料至研究生院

(一)报送截止时间:

第一批次:2023年3月9日(星期四)中午前

第二批次:2023年4月3日(星期一)中午前

(二)系统推荐及纸质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

各学院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境外校际交换生项目选派管理办法》(2022—2023学年校办字21号)(参见附件2)的要求对申请人的学习情况、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按照学院考核结果对申请人按申请院校分别进行排序。学院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选择“校级协议交换生项目”模块,审核、推荐、上报学院全部申请信息并打印《学院推荐汇总名单》。该名单须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党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并于截止时间前将《学院推荐汇总名单》和学生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崇德东楼311室)。

四、研究生院审核并组织综合面试

经审核合格的申请者,研究生院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将组织联合面试,进行综合考查。第一批项目面试时间预计为2023年3月10日左右,第二批项目面试时间预计为2023年4月4日左右。具体安排以面试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对外交流板块(https://grs.ruc.edu.cn/pygl/dwjl.htm)。

五、注意事项

(一)每个批次项目独立申请,因外方学校申请截止时间限制,错过申请时间、面试时间即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二)申请者在每个批次申请时除首选志愿外,还可以申报第二志愿项目(第二志愿学校必须在该申请批次学校范围内选择)。在第一志愿优先的前提下,若有学校因申报人数不足出现空余名额的情况,研究生院将依据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申请人其第二志愿的报名情况,以及综合面试结果,择优录取第二志愿。

(三)各项目详情可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张老师 82501018;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项目、爱丁堡大学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82501691),校内选拔流程等相关请况可咨询研究生院(联系人:田老师 62511221)。

(四)2023年学生国际交流校长奖学金将资助所有赴国外高校交流一学期及以上的校际交换项目(含本次选拔的所有项目),具体方案请参见附件3。

(五)受全球疫情发展情况和国内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影响,外方学校随时有可能取消项目或者改为线上授课,最终能否成功派出也将存在不确定性,请注意相关风险。


附件:

1.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境外校际交换生项目汇总表

2.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境外校际交换生项目选派管理办法》(2022—2023学年校办字21号)

3.2023年学生国际交流校长奖学金资助方案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7日


Copyright © 2005-2023 RUC.EDU.CN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04号  京ICP备05066828号-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