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系):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学习。现根据我校实际,结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将我校关于2024年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整体要求
1. 选拔对象:我校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研究生最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
2. 整体要求:申请人需符合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规定的申请条件(详见项目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88)。
二、校内选拔流程
1.学生网上申请:4月24日-5月4日
申请人务必按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同时,需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微人大-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国际交流-公派与学校联培项目),提交申请(申报项目批次名称为“2023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研究生项目(其他类)”,项目名称为“2024年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并于5月4日17:00前将留基委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提交各学院审核。申报材料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89。
2.学院审核推荐:5月5日-5月9日
各学院需审核申请者材料,学院教务秘书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微人大-教务-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公派与校联培项目管理),将院系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推荐到研究生院,打印审核推荐表后,由主管院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后与学生申报材料一并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学院需提交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yjsypyb@ruc.edu.cn。以上时间节点为5月9日17:00前。
3.研究生院审核推荐
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并确定推荐名单,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三、其他事项
1. 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平台及我校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完成申请后,申请人需自行将对外联系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ouyafei5@csc.edu.cn,对外联系材料具体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90。
2. 请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3. 若对项目情况和校内申报有任何疑问可及时与国际交流处和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国际交流处卢老师(电话62516909);研究生院田老师(电话62511221)。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