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交流

关于办理2023年第一批研究生参加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申请的通知

时间:2023-05-16 08:58:15 来源: 点击:

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更好地鼓励和支持我校研究生参加学术科研活动,依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管理办法》(附件)的要求,结合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开展2023年第批研究生参加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申请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资助范围

20221025日起截至202365日,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并符合《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管理办法》中资助条件的我校基本学制内在校研究生。

二、提交材料截止时间

(一)申请人在系统提交申请并向学院提交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为65日(星期1700

(二)学院审核学生申请,在系统中推荐至研究生院并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612日(星期1700

三、申请流程

(一)学生提交申请

1.符合规定的申请人于截止时间前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yjs.ruc.edu.cn),选择“国际交流”=>“学术活动资助项目”填写并提交资助申请(请务必按要求上传所有相关附件)。打印《申请表》,连同相关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学院审核。

2.学生提交的材料

材料清单 参加学术会议 参加科研竞赛
正式邀请函 电子邮件形式的国际学术会议或科研竞赛邀请函需由导师签字确认;非英语的邀请函应有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签字确认。
参会形式证明材料 若以大会报告、论文正式宣讲形式参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会议手册、会议议程、活动现场照片、活动报道等材料)
获奖证明材料 若获得奖项,需提供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中国人民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以线下形式参加境外学术会议或科研竞赛需提供
行程证明相关材料 若参加线下、非北京地区境内学术会议或科研竞赛,需提供机票、火车票等文件扫描件或照片;若参加线下境外学术会议或科研竞赛,需提供往返双程机票登机牌扫描件或照片
科研学术活动成果 参会论文(申请人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本校教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本人为第二作者) 竞赛作品相关材料

(二)学院审核推荐并提交材料至研究生院

学院参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管理办法》的要求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yjs.ruc.edu.cn)中推荐,导出打印学院推荐汇总表,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将推荐汇总表和学生申请材料截止时间前报送研究生院崇德东楼311。对不符合资助条件的申请不得予以推荐。本批次申请无需对申报活动排序。

(三)研究生院评审学生申请材料,公示资助名单,并会同学生处、财务处完成资助手续。

、注意事项

(一)为加快审核进度,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相关材料按要求上传至系统。

二)若参加境外学术科研活动,离境、抵境时间(抵境时间指按照飞机航班正常起飞归国落地日期)在中国人民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批复时间范围外的,将不予资助。

三)申请资助额度请依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管理办法》参加各类学术科研活动资助标准进行核算。

四)若参加的学术科研活动收录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科研活动资助活动名单》内,且符合其他资助申报条件,将直接按照标准予以资助;若申请人申请资助的学术科研活动不在名单内,本批次暂不予以资助,将累积至本年度最后一批次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申报中统一开展评审,视评审结果酌情资助

(五)请申请人及时查看后续审核公示信息,关注资助进度。


(联系人:老师  62511221


研究生院

202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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