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位研究生:
依据学校本学期工作安排及校际交换协议院校的要求,研究生院协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现启动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境外校际交换生项目的校内选拔工作,本学期选拔分批次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拔要求
(一)我校基本学制内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
(四)外语水平达标。如交换项目对于外语水平有特定要求的,以交换项目的要求为准;如交换项目对外语水平无特定要求,且为英文授课的,申请人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托福(IBT)成绩 80 分以上;
2.雅思成绩总分 6.0 以上;
3.大学英语考试六级(CET 6)425 分以上。
(五)在本校期间学业及表现优良,未受过违纪处分(或已解除处分),无违法记录。
(六)身心健康,具有境外学习、生活的适应能力。
(七)符合具体校际交换生项目对于年级、专业、外语水平、学习成绩等方面的特定要求(详见附件1)。
(八)承诺履行校际交换生项目协议所规定的有关义务和本办法规定的相关条款。
二、选拔流程
(一)学生申请
申请人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yjs.ruc.edu.cn),选择“国际交流”=>“校级协议交换生项目”,填写申请信息,按要求上传材料,提交并打印项目申请表。
申请人将项目申请表(须导师签署推荐意见)、符合申请学校要求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证书有效期截止时间需不早于2024年6月1日)、中文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课题和荣誉证书复印件等相关申请材料于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学院(系)。
(二)学院(系)审核推荐
各学院(系)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境外校际交换生项目选派管理办法》(2022—2023学年校办字21号)(详见附件2)的要求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情况、学习情况、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评审,并按照学院(系)评审结果对申请人按申请院校分别进行排序。
学院(系)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选择“校级协议交换生项目”模块,审核、推荐、上报学院(系)全部申请信息并打印《学院推荐汇总名单》。该名单及每位申请人项目申请表均须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党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并于截止时间前将《学院推荐汇总名单》和学生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崇德东楼311室)。
(三)综合面试及评审
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研究生院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将组织综合面试,对经审核合格的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查。综合面试具体安排以面试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对外交流板块(https://grs.ruc.edu.cn/pygl/dwjl.htm)。
(四)推荐名单公示及报送
研究生院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综合考虑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身心状况、学院(系)推荐意见、学分绩、外语水平、科研情况、综合面试成绩等确定推荐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研究生院报送名单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负责指导拟录取学生办理交换院校申请手续、校内派出手续、证件申请手续等事宜。
三、时间安排
项目批次 |
学生申请 截止时间 |
学院(系)审核推荐截止时间 |
综合面试时间 (预估时间,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 |
第一批 |
3月4日 11:00前 |
3月7日 17:00前 |
3月12日 |
第二批 |
3月25日 11:00前 |
4月1日 17:00前 |
4月9日 |
四、注意事项
(一)每个批次项目独立申请,因外方学校申请截止时间限制,错过申请时间、面试时间即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二)申请者在每个批次申请时除首选志愿外,还可以申报第二志愿项目(第二志愿学校必须在该申请批次学校范围内选择)。在第一志愿优先的前提下,若有学校因申报人数不足出现空余名额的情况,研究生院将依据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申请人其第二志愿的报名情况,以及综合面试结果,择优录取第二志愿。
(三)请自行查看对方学校相关专业开设课程,了解课程学分和成绩认定及转换的相关政策规范。
(四)学生申请时应仔细研究相关项目要求,并与指导教师做好充分沟通。被校际交换生项目正式录取的研究生,如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出,在学期间将不得再次申请我校校际交换生项目及其它公派项目。
(五)各项目要求和派出事宜可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张老师 82501018;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82501691),校内选拔流程等相关请况可咨询研究生院(联系人:田老师 62511221)。
研究生院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