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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3-28 14:24:33 来源: 点击:

各学院(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难民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电信联盟、国际移民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国际农发基金、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签署的合作协议,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上述组织实习。现根据我校实际,结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将我校关于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下:

一、遴选范围及整体要求

(一)选拔对象:我校2024年毕业的非定向全日制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一经录取,须在毕业一年内开始实习),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整体要求:申请人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规定的申请条件(详见项目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14)。同时,需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二、校内选拔流程

(一)学生网上申请:4月10-417

申请人务必按时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报名指南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76

同时,需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微人大-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国际交流-公派与学校联培项目),提交申请(申报项目批次名称为“2024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研究生项目(其他类)”,项目名称为“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并于41717:00前将留基委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提交各学院审核。申报材料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75

学院审核推荐:418-423

各学院需审核申请者材料,学院教务秘书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微人大-教务-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公派与校联培项目管理),将院系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推荐到研究生院,打印审核推荐表后,由主管院长和党委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和党委公章后与学生申报材料一并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学院需提交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yjsypyb@ruc.edu.cn。以上时间节点为4月23日17:00前。

研究生院审核推荐

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并确定推荐名单,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三、其他事项

(一)请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二)若对项目情况和校内申报有任何疑问可及时与国际交流处和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国际交流处卢老师(电话62516909);研究生院田老师(电话62511221)。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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