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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届博士生申报2025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10-21 15:26:48 来源:培养办 点击:

各学院(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达成的协议,中德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学者和科研人员赴德国大学和公立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根据项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我校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下:

一、遴选范围及资助规模

一)遴选对象为我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应确保可于派出之前获得博士学位。

二)选派规模:全国共50人/年。

三)选派类别:博士后。

四)留学及资助期限: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遴选条件及流程

一)申报人员须符合《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34)要求的各项条件。

二)申请者请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及时在留基委平台(http://apply.csc.edu.cn)和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代表处提交申请息。同时,申请者需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提交项目申请(微人大-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国际交流-国家公派与联培项目-2025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申请人须按照项目指南中的《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要求,将所有材料于11月22星期五17:00提交至向各学院(系)。

三)各学院(系)审核申请者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同时需于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中导出并打印学院(系)推荐名单汇总表(需学院(系)主管领导和党委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系)公章和党委公章),1128星期四17:00前,将本学院(系)所有申请者材料及学院(系)推荐名单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崇德东楼311室,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yjsypyb@ruc.edu.cn

四)学校根据学生申请和所在单位推荐审核推荐人员申请材料并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候选人。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同时向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代表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申请表中填写的留学身份、留学期限须与邀请信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同时,向 CSC 和 DAAD 两方所提交的申请信息也须保持一致。否则,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二)请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三)联系人:关于项目要求和派出事宜咨询可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卢老师(62516909),关于校内选拔事宜咨询可联系研究生院田老师(62511221)。


研究生院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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