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将继续组织开展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为做好我校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请各学院(系)和有申报意向的同学提前做好申请准备。本预通知内容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政策要求,正式申请时以2025年项目申报正式通知为准。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留学期限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资助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一般资助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二、申请要求
(一)申请类别及要求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为我校基本学制内非定向全日制优秀在校硕士研究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为我校基本学制内非毕业年级非定向全日制优秀在校博士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原则上派出前应完成培养方案应修学分、博士生综合考试和论文开题报告,进入博士论文研究阶段。
3.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语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相关具体可参考《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3)。
4.若申请人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非在职定向培养研究生,需获得当地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同意申报公函后,方可推荐申报。
(二)申请时间要求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不再分两批次开展申请和受理工作。该项目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两个选派类别均预计于3月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系统及我校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原5月批次预计将合并至3月批次)。校内申请截止日预计为2025年3月中旬左右,具体请以2025年项目遴选正式通知为准。
(三)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可先参考2024年项目申报通知提前准备,具体参见《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4)。具体材料包括: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
4.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
5.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此项材料在留基委最终审核中非常重要,请按照留学基金委申请材料说明中的要求提前认真准备)
6.学习计划(此项材料需按要求有导师签字,且需以外文撰写。若是用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7.国外导师简历(需有国外导师签字)
8.成绩单(成绩单应包含自本科起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
9.外语水平证明
10.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11.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
三、校内申请和选拔推荐流程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上报”的方式进行选拔。各学院(系)应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政策和要求,结合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的需要,组织遴选和推荐工作。
学生校内申请截止日预计为2025年3月中旬,学院审核及推荐截止日预计为3月中下旬,具体请以2025年项目申报正式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本预通知用于申请人提前掌握申报时间要求,该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请以项目申报正式通知为准。
(二)申请人常见问题解答可参考《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6)。
(三)联系方式:项目校内选拔事宜可联系研究生院田老师(62511221,yjsypyb@ruc.edu.cn),项目具体要求和派出事宜可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卢老师(62516909,studyabroadruc@ruc.edu.cn)。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