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位研究生:
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合作协议》和《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合作协议》,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相关人员赴以上两所大学学习。现将我校申报及选拔推荐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专业及申请要求
(一)选派类别
1.莫斯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圣彼得堡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选派专业
1.莫斯科大学:物理、化学、数学、地质、材料科学、俄语语言文学等莫斯科大学优势专业。
2.圣彼得堡大学:纳米技术、材料科学、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俄语语言文学等圣彼得堡大学优势学科专业。
(三)申请要求
1.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及互换奖学金项目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具体见附件)。
2.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应为我校基本学制内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供外方合作导师与国内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3.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应为我校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
4.申请时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规定的俄语条件。
二、校内选拔流程
(一)学生网上申请:2025年1月6日17:00前
申请人需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系统及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微人大-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国际交流-公派与学校联培项目-2025年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并提交申请,并于1月6日17:00前将留基委要求的申报材料提交各学院审核。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项目申请材料说明(附件)。
(二)学院审核推荐:2025年1月9日17:00前
各学院需审核申请者材料,学院党委对申请人思想政治情况进行把关。学院教务秘书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微人大-教务-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公派与校联培项目管理),将院系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推荐到研究生院,打印审核推荐表后,由主管院长和党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党委公章后与学生申报材料一并交研究生院。同时,学院需提交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ypyb@ruc.edu.cn。
(三)研究生院审核推荐
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推荐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三、其他事项
若对项目情况和校内申报有任何疑问可及时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张老师(82501018);研究生院田老师(62511221)。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