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位研究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指南》相关精神,2025年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工作已启动。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项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我校应届博士毕业生申报2025年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留学期限
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留学人员应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允许外方提供配套经费资助。
二、申请要求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为具有我校学籍的非定向全日制应届博士毕业生(需于2025年6月30日前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留学身份为博士后。
3.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见项目简章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68)。
4.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09)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要求详见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69)。
三、校内选拔流程
(一)学生网上申请:4月10日-4月23日
申请人需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及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微人大-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国际交流-公派与学校联培项目-2025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研究生项目(其他类)),提交申请,并于4月23日17时前将留基委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提交各学院审核(申报材料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69)。
(二)学院审核推荐:5月7日17:00前
各学院需审核申请者材料,学院党委对申请人思想政治情况进行把关。学院教务秘书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将院系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推荐到研究生院,打印审核推荐表后,由主管院长和党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党委公章后与学生申报材料一并交研究生院(崇德东楼311)。同时,学院需提交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ypyb@ruc.edu.cn。
(三)研究生院审核推荐
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推荐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常见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71。
(二)若对项目情况和校内申报有任何疑问可及时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张老师,62516909,studyabroadruc@ruc.edu.cn)和研究生院(田老师,62511221,yjsypyb@ruc.edu.cn)联系。
研究生院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