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难民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电信联盟、国际移民组织、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世界粮食计划署、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的合作协议,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上述组织实习。现根据我校实际,结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将我校关于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实习生合作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整体要求
(一)选拔对象:具有我校学籍的非定向全日制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需于2025年毕业,且一经录取须在毕业一年内开始实习),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要求除外)。
(二)整体要求:申请人需符合2025年与有关国际组织实习生合作项目指南中规定的申请条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13)。
二、校内选拔流程
(一)学生网上申请:4月10日-4月14日
申请人务必按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报名指南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19。
同时,需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微人大-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国际交流-公派与学校联培项目),提交申请(申报项目批次名称为“2025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研究生项目(其他类)”,项目名称为“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实习生合作项目”),并于4月14日17:00前将留基委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提交各学院审核。申报材料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18。
(二)学院审核推荐:4月17日17:00前
各学院需审核申请者材料,学院党委对申请人思想政治情况进行把关。学院教务秘书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将院系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推荐到研究生院,打印审核推荐表后,由主管院长和党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党委公章后与学生申报材料一并交研究生院(崇德东楼311)。同时,学院需提交单位推荐意见内容(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ypyb@ruc.edu.cn。
(三)研究生院审核推荐
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推荐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三、其他事项
若对项目情况和校内申报有任何疑问可及时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张老师,62516909,studyabroadruc@ruc.edu.cn)和研究生院(田老师,62511221,yjsypyb@ruc.edu.cn)联系。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