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学习。现根据我校实际,结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将我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申报2026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研究生奖学金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整体要求
(一)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选拔对象:具有我校学籍的非定向全日制应届硕士生(最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
(三)整体要求:申请人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研究生奖学金项目规定的申请条件(详见项目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55)。
二、校内选拔流程
(一)学生网上申请:5月10日-5月15日
申请人务必按时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
同时,需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微人大-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国际交流-公派与学校联培项目),提交申请(项目名称为“2026年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并于5月15日上午11:00前将留基委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提交各学院审核。申报材料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56。
(二)学院审核推荐:5月15日-5月19日
各学院需审核申请者材料,学院党委把关申请人思想政治情况。学院教务秘书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将院系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推荐到研究生院,打印审核推荐表后,由主管院长和党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党委公章后与学生申报材料一并交研究生院(崇德东楼311)。同时,学院需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该表需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并将具体推荐意见内容(word版)发送至邮箱yjsypyb@ruc.edu.cn。以上时间节点为5月19日上午11:00前。
(三)研究生院审核推荐
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推荐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三、其他事项
(一)请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二)若对项目情况和校内申报有任何疑问可及时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张老师,62516909,studyabroadruc@ruc.edu.cn)和研究生院(田老师,62511221,yjsypyb@ruc.edu.cn)联系。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