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别区域问题研究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将继续实施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有关项目介绍、申报材料等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项目相关介绍(https://www.csc.edu.cn/chuguo/s/3782)。现将校内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式及选拔对象
(一)选派方式
本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选派模式,申报主体为单位,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获批后,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派出。
(二)选拔对象
主要支持研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重点支持高校“区域国别学”学科建设。选派拟作为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二、申报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17:00前提交项目申请书(模板见附件,需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扫描件,双方合作协议中文及外文版扫描件等相关申报材料至研究生院邮箱(yjsyjwyx@ruc.edu.cn)。
研究生院对申报立项项目进行审核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申报单位需于2025年10月1日0时-21日14时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完成在线申报。
三、项目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并于 2025年12月底前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立项结果。
项目获批后,项目单位按相关要求选拔推荐人选,并组织被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有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前期合作与交流基础,原则上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每个申报立项项目的外方合作单位至多不超过5个。
(二)项目重点资助国别和区域研究各相关专业,既支持针对同一对象国或地区不同学科领域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也支持针对同一学科背景但在不同对象国或地区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
(三)若对项目情况和校内申报有任何疑问可及时与国际交流合作部和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国际交流合作部张老师(studyabroadruc@ruc.edu.cn,62516909);研究生院田老师(yjsyjwyx@ruc.edu.cn,62511221)。
研究生院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