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将继续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有关项目介绍、申报材料等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项目相关介绍(https://www.csc.edu.cn/chuguo/s/3794)。现将校内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式及选派类别
(一)选派方式
本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选派模式,申报主体为单位,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专业、选派类别与规模、留学国别与单位等立项信息,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立项信息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
本年度我校至多可新申报项目3项。
(二)选派类别
创新项目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等。
二、申报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17:00前提交项目申请书(模板见附件,需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扫描件,双方合作协议中文及外文版扫描件、项目学费明细(若有)、项目经费配套说明(若有)等相关申报材料至研究生院邮箱(yjsyjwyx@ruc.edu.cn)。
研究生院对申报立项项目进行审核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申报单位需于2025年10月1日-21日14:00前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完成在线申报。
三、项目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并于 2025年12月底前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立项结果。
项目获批后,项目单位按相关要求选拔推荐人选,并组织被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应围绕各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设计并申报项目。
(二)若对项目及人员情况有疑问,可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项目常见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98)和关于人员常见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03)。
(三)若对项目情况和校内申报有任何疑问可及时与国际交流合作部和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国际交流合作部张老师(studyabroadruc@ruc.edu.cn,62516909);研究生院田老师(yjsyjwyx@ruc.edu.cn,62511221)。
研究生院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