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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度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10-31 14:22:10 来源: 点击:

各学院(系):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现将我校申报及选拔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个月

具体留学期限根据俄方录取结果确定。

(二)选派规模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不限名额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人

(三)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二、申请条件

(一)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2026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除此之外,其他条件需符合《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具体内容见附件1

三、校内申报及选拔流程

(一)学生网上申请:111111:00前

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导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

同时,需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微人大-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国际交流-公派与学校联培项目),提交申请(项目名称为“2026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并于1111上午11:00前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及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提交各学院系)审核。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

学院系)审核推荐:111311:00前

各学院系)组织评审,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各学院(系)可推荐1名研究生申报该项目(若申报人为2025年全国俄语大赛60名获奖学生之一,不占用推荐名额)。

学院系)教务秘书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微人大-教务-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公派与校联培项目管理),将评审推荐的申请人推荐到研究生院学院(系)需提交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

1. 学院(系)审核推荐汇总表:需由主管院领导和党委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系)公章和党委公章后研究生院崇德东楼311室

2. 单位推荐意见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表需主管院领导签字并盖学院(系)公章,提交至研究生院(崇德东楼311室);推荐内容电子版WORD版提交至研究生院邮箱yjsyjwyx@ruc.edu.cn

3. 学生的其他申请材料

(三)研究生院审核推荐

研究生院根据学院系)推荐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后报国际交流合作

四、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有名额限制,请有意申报的同学务必按照时间要求网上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经我校推荐的申请人需于 2026年1月15日前登录俄罗斯人文合作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完成注册并上传对外联系材料。

(三)若对项目情况和校内申报有任何疑问可及时与国际交流合作部(张老师,62516909,studyabroadruc@ruc.edu.cn)和研究生院(田老师,62511221,yjsyjwyx@ruc.edu.cn)联系。


                                   研究生院

                                 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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