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交流

关于申报2026年度中国人民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11-12 15:34:30 来源: 点击:

学院(系)

依据我校和香港城市大学的合作协议,2026年度将继续实施中国人民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项目具体信息详细要求等见附件。现将2026年度项目的校内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一)我校基本学制内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以2025级博士生为主。

(二)达到香港城市大学规定的最低英文水平要求:取得托福总体测试分数79分(一次互联网测试), 或雅思总体测试分数6.5分。个别香港城市大学院系可订立更高要求,详情请参阅https://www.cityu.edu.hk/pg/research-degree-programmes/entrancerequirements 部分。申请人若暂未达到香港城市大学规定的外语要求,可先提交其它申请材料,并保证不晚于2026年1月31日补交合格的外语成绩。托福和雅思成绩从考试日期算起有效期为两年, 成绩必须在向香港城市大学提交申请时有效。

(三)优先选拔学科领域范围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法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哲学、政治学、中国史、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二、学习地点与安排

原则上为第一学年在中国人民大学修读并完成公共必修课和学科基础课程,第二至第四学年分别在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本部)、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研究院及中国人民大学修读部分专业课及完成学位论文。

学年

学习地点

第一学年

中国人民大学

获录取进入联培项目

第二学年(进入联培项目第一学年)

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本部)

第三学年(进入联培项目第二学年)

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研究院

第四学年(进入联培项目第三学年)

中国人民大学

三、培养及学位授予

学生的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即由中国人民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各指派一名教师作为其导师。学生的培养计划,包括专业课的选择、研究方向的确定和学位论文选题,由两校导师共同商讨决定。学生在联合培养期间,由两校成立由不少于三人组成的督导小组跟进其学习进度。督导小组的基本成员包括两校的导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完成论文研究工作后,各提交一份中、英文撰写的学位论文及相应的摘要,按香港城市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有关规定申请学位。若两校同意分别按各自要求组成答辩委员会及进行答辩,答辩的先后及其安排由两校研究生院商议决定。参加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的学生必须同时达到两校的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后,中国人民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按各自相应规定分别颁发毕业/学位证书。

四、奖学金费用安排

学生在中国人民大学学习期间,享受在校研究生同等待遇。学生第二学年在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本部)学习,每月获发香港城市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含学生自行安排之住宿及生活费用)。学生需缴付香港城市大学学费。学生第三年在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研究院时,每月可获发香港城市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以资助其住宿、生活费及学业所需等开支。

上述奖学金、学费等之金额由香港城市大学决定(具体可参考附件5),并将逐年调整。

五、申请时间及流程安排

(一)申请人获得我校导师同意参加联合培养项目后,寻找香港城市大学合适的导师。

(二)申请人向中国人民大学提交申请

202512月5日(星期17:00点前,申请人于微人大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中提交申请(微人大-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国际交流-公派与学校联培项目,项目名称为“2026年度中国人民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并提交材料至各学院审核

1.申请人个人资料表CityU Personal Particulars(附件2)纸质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同意书Joint Research Statement(附件3)纸质版

3.联合培养博士生推荐书 Recommendation on Admission(附件4)纸质版

4.中国人民大学导师的英文版个人简历纸质版

5. 2026年度中国人民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申请审核表》(附件8)纸质版;

6.《2026年度中国人民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项目个人申请表》(附件9),电子版表格。

学院(系)审核并推荐至研究生院

202512月10日(星期17:00点前,各学院系)将审核通过的学生于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中推荐至研究生院,导出并打印学院(系)推荐汇总名单,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

1.学院推荐汇总名单(纸质版,需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生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纸质版,其中附件4《推荐书》中D项Dean/Head of College/School/Department处需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附件8《2026年度中国人民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申请审核表》需学院主管领导及党委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及党委公章);

3.项目个人申请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汇总)。

其中纸质材料提交至崇德东楼311,电子版材料提交至yjsyjwyx@ruc.edu.cn。

(四)学校审核推荐名单

202512月19日前,学校审核并公示拟推荐名单,将相关推荐学生信息报香港城市大学周亦卿研究生院。

五)2026131日前,学生依照香港城市大学相关要求完成网上申请。

六)预计20265确定录取结果。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该项目需获得中国人民大学导师同意,并需与香港城市大学导师作充分沟通(包括但不限于学习计划、学习地点安排、项目奖学金等方面)。

    (二)联系方式

1.香港城市大学研究生院:(86) 512-8716-1380;sgmainland@cityu.edu.hk

2.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86)010-6251-1221;yjsyjwyx@ruc.edu.cn



研究生院

20251112


Copyright © 2005-2023 RUC.EDU.CN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04号  京ICP备05066828号-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