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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研究生申报2026年中法欧洲法项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3-27 17:01:23 来源: 点击:

各学院(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法国驻华使馆与巴黎先贤祠-阿萨斯大学三方签署的“欧洲法”项目合作协议,中法双方每年将从我国高校选拔优秀人员,赴巴黎先贤祠-阿萨斯大学(Université Paris Panthéon-Assas)进行欧洲法硕士第二年课程学习,毕业后可获得法方硕士文凭。根据我校实际,结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现将我校关于2026年中法欧洲法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下:

    一、遴选范围及整体要求

1.选拔对象:我校基本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法律相关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整体要求:申请人需符合中法欧洲法项目规定的申请条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967)。

    二、校内选拔流程

1.学生网上申请:4月1日11:00前

申请人务必按时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微人大-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国际交流-公派与学校联培项目),提交申请(申报项目名称为”“2026年中法欧洲法项目”)后打印申请表,于4月1日11:00前将申请表和留基委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958)提交各学院(系)审核。

2.学院(系)审核推荐:4月7日11:00前

各学院(系)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学院(系)党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及身心健康情况把关。

学院(系)教务秘书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微人大-教务-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公派与校联培项目管理),将学院(系)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推荐到研究生院,打印审核推荐表后,由主管院领导和党委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系)公章和党委公章后与学生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至研究生院(崇德东楼308室)。同时,学院(系)需提交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yjsyjwyx@ruc.edu.cn。

3.研究生院审核推荐

研究生院根据学院(系)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并确定推荐名单,报国际交流合作部

    三、其他事项

1. 请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2. 若对项目情况和校内申报有任何疑问可及时与国际交流合作部或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国际交流合作部王老师(010-62516909,studyabroadruc@ruc.edu.cn);研究生院田老师(010-62511221,yjsyjwyx@ruc.edu.cn)。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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