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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7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立项的通知

时间:2026-07-08 15:14:34 来源: 点击:

各学院(系):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7年将继续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7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4223)要求,本项目采取“项目制”申报方式。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获批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获批后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推荐人选并组织人员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推荐人选审核后录取派出。本年度我校至多可新申报项目3项。

现结合我校工作安排,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各单位应围绕国家急需及各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设计并申报项目。重点支持俄乌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及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核能、船舶、新材料、石油工程等工程技术类专业。不支持语言类、艺术类专业。

申报项目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单位。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支持中外院校开展“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单位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及关联性,国外合作单位数量应不超过5个。

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性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学位授予方式等具体内容。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2026年9月21日(星期一)17:00前提交项目申请书(模板见附件,需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扫描件,双方合作协议中文及外文版扫描件等相关申报材料至研究生院邮箱(yjsyjwyx@ruc.edu.cn)。

研究生院对申报立项项目进行审核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  申报单位需于2026年10月1日0时-21日14时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完成在线申报。

二、项目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答辩,并于 2026年12月公布获批项目。项目获批后,项目单位按相关要求选拔推荐人选,并组织被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

三、其他事项

(一)更多项目信息可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实施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4223)。

(二)若对项目情况和校内申报有任何疑问可及时与国际交流合作部和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国际交流合作部王老师(studyabroadruc@ruc.edu.cn,62516909);研究生院田老师(yjsyjwyx@ruc.edu.cn,62511221)。


                                  研究生院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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