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交流

关于申报202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立项的通知

时间:2026-09-03 11:09:39 来源: 点击:

各学院(系):

为加快培养一批服务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的乡村振兴应用型人才,提升研究生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2027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继续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有关项目介绍、申报材料等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项目相关介绍(https://www.csc.edu.cn/chuguo/s/4272。现将校内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式及选派类别

(一)选派方式

本项目采取“项目制”模式实施,申报主体为单位,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专业、选派类别与规模、留学国别与单位等立项信息,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立项信息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

本年度我校可新申报项目1项。

(二)选派类别

主要选派类别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等。

二、申报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2026年9月28日(星期一)11:00前提交项目申请书(模板见附件,需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扫描件,双方合作协议中文及外文版扫描件、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经费配套说明(若有)等相关申报材料至研究生院邮箱(yjsyjwyx@ruc.edu.cn)。

研究生院对申报立项项目进行审核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申报单位需于2026年10月10日-20日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完成在线申报。

三、项目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并于2026年12月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立项结果。

项目获批后,项目单位按相关要求选拔推荐人选,并组织被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项目应聚焦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人才培养,强调精准选派和结果导向;应充分体现本单位在乡村振兴应用型人才培养及发挥作用方面的优势及思路、举措;应建立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形成自主、连贯、规模化的定向选拔、派出和就业的全链条培养模式;应畅通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后服务乡村振兴的就业渠道。

(二)项目重点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等五类人才。

(三)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或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等领域具有优势的高等院校、机构、科研院所或实验室。中外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人员的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本项目资助为前提。

(四)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不可申请学费资助,仅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如留学单位收取学费,项目实施单位应承诺承担学费,学费不得由留学人员个人承担。

(五)若对项目及人员情况有疑问,可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项目常见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4266)和关于人员常见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4270)。

(六)若对项目情况和校内申报有任何疑问可及时与国际交流合作部和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国际交流合作部王老师(studyabroadruc@ruc.edu.cn,62516909);研究生院田老师yjsyjwyx@ruc.edu.cn,62511221)。


研究生院

202693


Copyright © 2005-2023 RUC.EDU.CN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04号  京ICP备05066828号-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