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和《关于申报2016年度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经过学院审核推荐、学校评审,确定符合项目结项要求的科研成果82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5月18日-5月21日
受理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奖助金管理办公室(科研楼B座405室)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之内向受理单位提交书面异议报告,请在报告中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注意:
1、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请各学院于5月22日——5月26日前往奖助金管理办公室领取结项通知书。结项经费报销所需财务编号已在《结项通知书》中列明。
2、报销时间:各项目负责人在2017年9月30日前务必完成全部报销手续,若逾期,立项资金将被全部收回,因逾期而导致立项资金被收回的一切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本人负责。
3、结项经费的使用,请严格遵照《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研究生)实施细则》执行。网址:(http://grs.ruc.edu.cn/third/guizhang_zhidu_12.html)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