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我校投入研究生教育的各类奖助学金主要分为以下5个项目:
1、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 (2013级及以前)
资助比例:
2013级基本学制内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及部分2012、2011级直博生,100%覆盖。
资助标准:
我校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获得二等奖学金的研究生,其奖学金恰好充抵充学费。获得一等奖学金的研究生,其奖学金充抵学费后的剩余部分按博士生400元/月,硕士生200元/月的标准发放,一年共发放10个月。
资助总额:
2016年度该项目共计支出203.22万元。
2、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013级以后)
资助比例:
基本学制内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100%覆盖。
资助标准:
博士生:一等奖(18000元/年)(≤30%),二等奖(14000元/年)(≤50%),三等奖(10000元/年)(≤20%);
硕士生:一等奖(12000元/年)(≤30%),二等奖(10000元/年)(≤50%),三等奖(8000元/年)(≤20%)。
资助总额:
2016年度该项目共计支出7448.8万元。
3、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
资助比例:
基本学制内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每年约150人。
资助标准:
立项金额:5000元/人,结项金额:6000元/人(核心期刊),3000元/人(非核心期刊)
资助总额:
2016年度该项目共计支出115.264万元。
4、博士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
资助比例:
基本学制内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的10%(从博士生二年级开始)。
资助标准:
博士生被选拔进入本计划后第一年资助1万元,如年度考核合格后进入第二年按2万元/年资助,进入第三年按3万元/年资助。当博士生受到拔尖创新人才计划资助计划第二年和第三年资助时,其导师也相应给予1万元/年资助。
资助总额:
2016年度该项目共计支出172万元。
5、研究生“三助”岗位
资助比例:
面向我校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每年提供约2000个“三助”岗位。
资助标准:
岗位津贴:博士研究生800元/月,硕士研究生600元/月,一年按10个月计。
资助总额:
2016年度研究生助教岗位项目支出504.17万元,研究生助研岗位项目支出220.94万元,共计支出725.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