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2015年4月)
为进一步规范博士研究生培养,提高我校博士学位论文水平和博士学位授予质量,特对我校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作如下规定。
一、时间要求
凡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正式申请博士学位前须参加所在学院组织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博士研究生一般应在正式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两个月前完成论文预答辩,留存相应时间完成论文修改等工作。
二、申请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已完成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并经审查合格的。
2.博士学位论文已修改定稿,并被导师推荐参加预答辩的。
三、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组织程序
1.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由所在学院组织开展,具体形式和办法由学院依据学科特点和学生情况自行确定。
2.预答辩专家小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组成。论文指导教师应列席预答辩会议。
3.预答辩专家小组应全面审查博士学位论文的规范性和创新点,经充分讨论后对论文做出综合评价,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做出“预答辩通过”或“预答辩未通过”的结论(见附表)。
四、预答辩结果处理
1.已通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应依据学校规定的程序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2.对预答辩未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申请人应根据参加预答辩的专家和导师意见对论文做相应修改,半年后可再次提出预答辩申请。预答辩未通过的论文一般不能进入正式答辩。
3. 对预答辩的相关情况应在博士学位论文正式答辩会上向答辩委员会进行说明。
4.此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学院名称:
答辩人姓名 : 专业名称: |
论文题目: |
指导教师姓名: |
预答辩举办时间: 地点: |
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姓名、职称): |
论文修改建议: |
预答辩结果(请在相应栏划√):通过( ); 未通过( ) |
预答辩专家小组组长(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预答辩会议秘书(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