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案例支持计划”)是中国人民大学为提高案例编写质量和案例教学能力,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设立的专项计划。现将2019年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中国人民大学现有各专业学位类别的教学型案例。
二、资金支持
1.支持数量与标准。
本期拟支持60个,每个案例资助3万元。
2.支持方式。
实行政府购买的方式,对教学案例成果进行支持,即实行项目验收合格后发放支持资金的方式。从2018年开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支持计划合格项目支持经费纳入院(系)研究生培养业绩奖励总额,由研究生院核准后统一拨至院(系),院(系)制定发放细则,经院(系)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进行发放,院(系)可根据本院(系)教学案例工作实际配套资金进行支持。
三、申报
1.申报条件。
(1)项目参与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项目负责人在专业学位教学一线教师;
(3)项目成果为可用于专业学位课堂教学的案例;
(4)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过学校或相关机构教学案例编写或案例教学能力培训,或者项目负责人所主持编写、参与编写的教学案例已经被学校教学案例库、教育指导委员会案例库、教育部学位中心案例库、国际著名案例库收录(2019年暂不实行)。
(5)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支持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继续申请2019年项目。获得2019年支持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按期完成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项目结项后,才能进行2019年项目的结项并获得相关支持经费。
符合以上条件的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均可申报。
2.申报原则。
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总量控制的原则。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2018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际在校学生人数测算指标,并确定指标分配方案。各学院依据学校给定的项目数,结合本学院案例教学的实际,择优向研究生院申报。
3.项目数量。
(1)根据各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8级实际在校学生人数测算,指标分配方案如下:
学院 |
项目数 |
财政金融学院 |
8 |
法学院 |
8 |
公共管理学院 |
9 |
国际学院 |
3 |
经济学院 |
2 |
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
2 |
商学院 |
17 |
社会与人口学院 |
1 |
统计学院 |
2 |
文学院 |
1 |
新闻学院 |
1 |
信息学院 |
2 |
汉青研究院 |
2 |
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1 |
合计 |
60 |
表 各学院项目指标分配方案
(2)历史学院自动放弃案例支持申报名额。
(3)设有专业学位案例中心的学院可在以上指标基础上再择优推荐不超过5个项目。
(4)跨学院给专业学位研究生授课的教师可单独申报,委托该课程所在学院进行初审,不占课程所在学院指标。
(5)各学院应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需要,设立教学案例支持计划涵养项目,涵养项目为学院支持项目,未来学校教学案例支持计划支持项目的立项,应来源于学院的涵养项目。学院涵养项目名录在提交教学案例支持计划申报材料时,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时间安排
1.2018年12月18日前,各学院根据各自案例教学与案例库建设需要,自主确定本学院的项目申报、评审办法,并开展本学院的申报、评审工作。
2.2018年12月24日17:00前,各学院将审核通过的拟立项的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院长签字,盖院章)报研究生院,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yxw@ruc.edu.cn。
3.2018年12月27日前,委托中国社会科学案例中心进行项目评审。
五、公示
评审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六、立项
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申请项目进行立项,发立项通知书。
七、编写要求
参照《中国人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结构化)基本结构与相关要求(暂行)》。
八、验收
1.验收机构及资金发放。
中国社会科学案例中心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发放支持资金;凡到期未完成项目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学院应积极整改,不发放支持资金,待验收合格后,再发放支持资金;整改后仍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不发放支持资金,并限制项目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减少相关学院下期计划的可申报项目数量。
2.结项申请。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完成后可向中国社会科学案例中心提请结项,提请结项时须提交项目成果。若以某个(或多个)企业、组织或机构为原型,在递交项目成果的同时,须提交研究对象签署的授权许可,未获得许可的项目,须签署文责自负承诺书,否则不予验收。
(2)项目成果要求见《中国人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结构化)基本结构与相关要求(暂行)》。项目组须高度重视教学手册的编写质量。
(3)中国社会科学案例中心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评审,评审专家对提交的每一项成果匿名打分并进行分级评价,评价级别包括“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和“合格”案例将入库。
社会科学案例中心组织专家对获得“优秀”和“不合格”的项目进行会议评审。
案例入库前,项目负责人须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对案例正文和教学手册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案例经中国社会科学案例中心验收合格后正式入库并开具入库证明。
为保证案例的持续有效性,项目负责人应对案例正文和教学手册进行持续更新。
九、培训与经验分享
1.培训。
研究生院将会同人事处、中国社会科学案例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评审通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案例编写方法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经验分享。
评审通过的项目有义务在研究生院、人事处、中国社会科学案例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案例工作坊上做案例编写及案例教学经验分享。
十、结项
中国社会科学案例中心将于2019年6月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进行结项评审。
十一、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学案例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三双”培养模式改革的基础,是提高案例教学水平的重要保障,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高水平做好此次申报工作。
2.严格程序,严明纪律。各学院要严明申报纪律,严格申报程序,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坚决排除各种非学术因素的干扰,对违反申报纪律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