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中国人民大学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行动方案》,推进“课程教材培优行动”工作,进一步发挥课程教学在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和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设立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为作好2021年度项目立项工作,依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20—2021学年研政字3号)的要求,结合本学期工作安排,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一)各学院(系)可向学校推荐候选立项建设课程1-3门(需排序推荐)。
(二)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系)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评审,评选30门左右课程纳入2021年度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体系,予以培育资助。
二、立项范围与项目经费
(一)立项范围
包含全校所有研究生课程,重点鼓励公共课、学科基础课、方法课、专业课等核心课程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
拟立项范围包括以下类型的项目:
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公共课程示范项目
学科与专业基础课示范项目
实践类课程示范项目
方法课和研究指导课示范项目
其他类课程
(二)项目经费
学校对成功立项的课程按10万元/项予以培育资助。项目经费采取分段拨付模式,立项当年拨付总经费的50%作为启动经费,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的50%继续予以资助。项目结项后,对于建设成效显著且有意愿建设为数字化课程的,另行资助。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我校培养方案,实施学分管理。
2.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负责人应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积极参与教育教学实践和改革,原则上应具备3年以上的研究生教学经验,无师德师风问题,3年内无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
3.申请立项课程需课堂教学文件基本齐备(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或课程教学提纲、教案或讲义、教材、习题或思考题、参考资料、案例库等),学生评估结果良好,获得研究生的普遍好评,或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
4.未结项的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负责人需待项目结项后方能再次申请。
(二)项目建设要求
申报建设的课程应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四、申报立项程序
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遵循教师自愿申报、院系审核推荐、学校评审通过的流程。具体如下:
(一)2021年6月3日前
各学院(系)组织教师个人申报或教学团队申报。申请人自愿申报,如实填写《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提交学院(系)审核。
(二)2021年6月10日前
各学院(系)进行初步评选,提出推荐名单;学院(系)党政联会审议通过,确定向学校推荐的立项名单并排序推荐到研究生院。完成附件1和附件2的申报推荐评审材料填报工作,并将全部纸质材料签字盖章送至崇德东楼311室,电子版发送至yjsypyb@ruc.edu.cn。
(三)2021年6月中旬
研究生院对申报人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立项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2021年6月下旬
经公示无异议的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正式立项成功,项目负责人与学校签订项目任务书并进入项目运行阶段,学校拨付立项支持经费。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建设期一般为1-2年。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学院(系)课程建设现状,充分动员、精心组织,综合考虑,优中选优,切实做好申报工作。
(二)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各学院(系)要认真、细致准备申报材料,要求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材料文字要求准确精练,重点突出,逻辑清晰,突出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和适用性等。
(三)严格申报工作纪律。各学院(系)严格推荐程序和推荐条件,利益相关人员要主动回避。
(四)各学院(系)应对授课教师开展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审查,对申报课程进行内容审查。
(五)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后,各学院(系)应积极监督项目建设情况,做好项目中期审查和结项工作,相关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刘青山王配配
联系电话:62511221 62511451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