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办事流程

研究生毕业证明、学位证明办理流程

时间:2018-05-27 08:12:33 来源:研究生院 点击:

         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补办一次毕业证明、学位证明。


一、所需材料:

1、学校档案馆(藏书馆一层109室科技档案室)出具的“中国人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基本情况表”、“毕业证书登记表”、“授予学位决定”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身份证,近期2寸彩色蓝底、无边的正面免冠照两张,同时发送该照片电子版至ruc_yjs@163.com(应为jpg格式,大小介于10KB至40KB,分辨率为480*640)备案。

3、如委托他人代办请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二、补办流程:

1、持所需材料,到指定研究生院补办证明。

   ①  学术型研究生补办毕业证明请到培养办公室(崇德东楼312)办理,补办学位证明请到学位办公室(崇德东楼801)办理;

   ②  专业学位研究生补办毕业证明、学位证明请到专业学位办公室(崇德东楼803)办理;

   ③  办理证书登记,核对信息,并领取“盖章单”;

   ④  持“盖章单”,“毕业证明”、“学位证明”到院办公室(崇德东楼302)在证明落款处盖研究生院公章;

2、到学校综合服务大厅31-33号校办公室窗口,在证明书照片左下角加盖学校钢印后证明即开始生效。


三、注意问题

1、毕业证明、学位证明和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毕业证明、学位证明仅补办一次。


A:中国人民大学档案馆(位于藏书馆)
B: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位于崇德东楼)
C:中国人民大学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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